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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、标准等!合肥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先导产业发展若干政策(修订版)补贴奖励认定指南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/1/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根据合肥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先导产业发展若干政策(修订版征求意见稿)梳理,高新区空天信息先导产业发展补贴奖励、认定指南如下,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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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,高新区投促局现在公开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意见,热忱欢迎社会公众和企业在2025年1月10日前,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,将意见告知我们,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,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。

合肥高新区支持空天信息先导产业发展若干政策(修订版征求意见稿)

为抢抓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、深空探测等未来产业战略机遇,打造商业航天产业先导区、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、深空探测产业试验区,基本建成具有影响力的“中国星城”,制定本政策。

一、支持新增产业重点项目。

支持空天信息产业重点项目,新增一批在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、深空探测等空天信息产业掌握核心技术、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和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,经认定为高新区重点项目的,分阶段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二、支持提升研发创新能力。

支持产业链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,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产业链拉动性强,当年研发总投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空天信息产业链重点企业,经认定,最高按研发费用的20%给予奖励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00万元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空天信息产业链科研项目突破关键技术,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,成果经省科技成果登记,技术填补国内空白、达到国际先进性等相关情况之一的,额外给予2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科技局)

三、支持制造端规模化发展。

对新增的空天信息整机及零部件制造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,经认定,分阶段最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%给予400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四、支持商业卫星星座建设。

支持企业投资建设自主可控、安全稳定的全球卫星通信、导航系统和区域特色遥感星座,对区内企业发射单颗卫星重量20公斤(含)—200公斤的给予每公斤1万元奖励,单颗重量200公斤(含)以上的给予每公斤2万元奖励,单个企业最高累计奖励1000公斤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五、支持低空企业适航取证。

对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(TC)、生产许可证(PC)以及运营合格证(OC)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,其中eVTOL航空器2000万元,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800万元,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。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,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六、支持开设应用场景航线。

支持开设载人驾驶、货运应用场景航线。鼓励企业提供市内交通类、观光旅游类低空飞行器载人飞行服务,拓展低空货物多式联运创新场景,推动低空应急及医疗救援体系、无人机+智慧物流场景落地。对于开通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,起终点至少一个在区内并实施常态化运营的应用场景航线,载人驾驶单条航线最高补助100万元,低空货运单条航线最高补助50万元,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七、支持空天场景融合应用。

开展空天信息场景应用标杆评比,对评选优秀的案例给予总投资额20%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标杆应用场景。对获批省级未来场景实验室、省级未来场景实验区的,额外给予2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经发局、科技局、投促局)

八、支持参与制订行业标准。

鼓励企业和机构共同组建空天信息行业组织,积极开展技术、测试和检测等空天信息标准制修订。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省级标准当年实施的空天信息企业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、市场监管局)

九、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。

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围绕空天信息产业链,建设共性技术、重大创新研发、检验检测、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平台及概念验证、中试验证平台,经认定,按对外提供服务收入的10%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十、支持产业服务机构建设。

支持空天产业服务机构开展成果转化、投资顾问、人才引进、项目招引等服务活动,对引进行业影响力较强、服务能力突出的产业服务机构在区设立独立法人,经认定,按其年度投入规模、成果转化、招引服务企业数量等绩效,给予三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十一、支持创新专项金融产品。

支持区内银行、保险、融资租赁、担保、保理、信托、小贷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空天信息产业专项金融产品,鼓励市场化基金支持合肥高新区空天信息产业发展。(执行部门:财政局、投促局)

十二、支持企业稳定管理团队。

支持产业链重点企业新增投资项目,对年薪50万元以上的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(不超过10名),经认定,分梯度最高给予5万元/人/年的团队稳定支持。(执行部门:投促局)

本政策由投促局负责解释,自印发日起施行,有效期两年,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,与市级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。国家、省、市新出台有关规定,按照新规定调整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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